撤回权的适用范围
您在我们这里的大多数订单不享有撤回权:
- 我们为您现做的或容易变质的食品和饮料(《德国民法典》(BGB) 第 312g 条第 2 款第 1 项和第 2 项),
- 约定日期的餐饮外烩服务(《德国民法典》(BGB) 第 312g 条第 2 款第 9 项)。
对于以密封状态送达您手中的耐储存商品,例如密封瓶装或罐装饮料,您作为消费者享有以下撤回权。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自您本人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除外)取得商品占有之日起十四天届满。
如需行使撤回权,您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将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Alsafi Restaurant,Hertzstraße 1,69126 Heidelberg,电话 +49 6221 7259000,电子邮件 info@alsafi-heidelberg.de)。您可以使用下方的撤回声明范本,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视为遵守了撤回期限。
撤回的后果
如果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不加无故延迟地退还您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配送费用(因您选择了我们所提供的最便宜标准配送以外的配送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最迟不超过我们收到您撤回本合同决定之日起十四天。退款将使用您原交易所用的同一支付方式,除非您另有明确约定;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退款而产生任何费用。
在我们收回商品之前,或在您提供已寄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以拒绝退款。
您应不加无故延迟地将商品寄回或在我们的餐厅交还给我们,最迟不超过您通知我们撤回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如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前寄出商品,即视为遵守期限。退回商品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
仅当商品价值的减损是由于超出检查商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处理方式造成时,您才需对此承担责任。
撤回声明范本
(仅当您希望撤回合同时,才需填写并寄回此表格。)
致 Alsafi Restaurant,Hertzstraße 1,69126 Heidelberg,电子邮件 info@alsafi-heidelberg.de:
本人/我们(*)特此声明,撤回本人/我们(*)就购买以下商品(*)/提供以下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订购日期(*)/收货日期(*)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消费者签名(仅限以纸质形式提交本表格时)
日期
(*)请删去不适用的内容。
最后更新:2026 年 10 月(草案)

